楼主: liangyz70

[ROM相关] 【2015.01.09】F460通刷V2版(完美动态变色状态栏和导航栏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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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5-9-13 20:42:16 | 显示全部楼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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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5-9-13 20:45:38 | 显示全部楼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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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5-9-17 20:09:13 | 显示全部楼层
政策正在吃支持支持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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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5-9-17 23:20:43 | 显示全部楼层
L大的包都要试试,谢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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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5-9-17 23:25:08 | 显示全部楼层
大数据反馈技术的立刻付款了山东龙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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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5-9-19 10:22:14 | 显示全部楼层
goooooooooooooooo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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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5-9-19 19:31:22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某人入室盗窃,刚进屋,女主人回来了,他躲到床下,还是被发现,遂暴力抗拒抓捕出逃,被抓。该情形依法应定入室抢劫,至少判十年。 后来找到一个学法律的,分别给他讲了盗窃罪、抢劫罪、强奸罪的定罪及量刑,结果他改了口供,称当时入室是想强奸,最后以强奸未遂,初审判了三年,因为强奸罪与入不入室无关。
再后来这小子又找到某刑法博士,博士告诉他,你应该这样讲,当你想强奸时,发现该女奇丑无比,便逃跑,最后就可以被认定强奸中止,因无损害后果,就可能免于刑事处罚。再后来他找了一个刑法学博士后,博士后教他这样说:他看上了这家男主人,想强暴他,没想到女主人先回来了。因为刑法没有规定强奸男人属于犯罪,这小子二审被无罪释放了。
启示:知识改变命运——流氓不可怕,就怕流氓有文化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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